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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玉屏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 奖励办法(修订)》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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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6-950872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6-08-31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玉屏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 奖励办法(修订)》的政策解读

附件: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屏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


一、出台目的及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推动隐患及时消除、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规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玉屏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进行修订,印发实施《玉屏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修订)》。

二、起草背景

《铜仁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修订)》印发实施后,为主动适配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做好制度上下衔接,进一步健全我县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机制,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启动本次办法修订工作。

三、起草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安监总财〔2018〕19号)

(三)《贵州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四)《铜仁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修订)》

四、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七章二十四条,对举报人、举报受理范围、举报渠道、举报核查办理、举报奖励、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全面规定,进一步明晰各相关部门职能职责,推动部门监管责任落地落实,规范全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全流程工作。

五、起草过程

县应急管理局严格对照省、市相关制度条款,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以及法律法规相关要求,起草形成《玉屏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通过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题研讨,完成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经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审议研究通过后正式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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