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新闻 » 通知公告
玉屏侗族自治县2026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地上附着物、青苗最低补偿标准(含大龙经济开发区)成果听证会公告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视力保护色: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十三条之规定,玉屏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对玉屏侗族自治县2026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地上附着物、青苗最低补偿标准(含大龙经济开发区)成果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玉屏侗族自治县2026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地上附着物、青苗最低补偿标准(含大龙经济开发区)成果。

二、听证机构:玉屏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三、听证时间:202693900分。

四、听证地点:自然资源局7楼会议室

五、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的构成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代表由县政府有关部门、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群众代表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组成。

为了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面向社会公开征集6名旁听人。

六、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的产生办法

参加本次听证会的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级有关部门的代表、乡(镇、街道)代表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委托相关部门或组织推荐。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6名旁听人,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

自本公告之日起,凡户籍在本区范围内,年满18周岁,关心物价工作,能够将收集的民意正确、完整表达者。在报名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指定报名地点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在报名结束后,将从报名者中按照申请先后顺序产生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七、听证须知

符合下列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

(一)玉屏侗族自治县(含大龙经济开发区)辖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玉屏侗族自治县(含大龙经济开发区)辖区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认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玉屏侗族自治县(含大龙经济开发区)有关职能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八、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683日至2026823日。

(二)报名地点: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用地管理股

联 系 人:吉子梁

联系电话:08563222889

(三)本次听证不受理电话、邮件、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九、听证会代表参加听证会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议代表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会,迟到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不得进入会场;

(二)听证会议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三)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2026年玉屏侗族自治县(含大龙经济开发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地上附着物、青苗最低补偿标准成果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

(四)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的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五)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特此公告。

                                                                       玉屏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673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