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林业局关于征求《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切实保护我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规范猎捕行为,保障野生动物生息繁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贵州省林业局关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状况及栖息繁衍规律,我局起草了《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15日。
二、公开征求意见方式
网络征集。
三、公众意见收集途径
(一)电子邮箱:502235210@qq.com;
(二)邮寄地址:将意见邮寄至贵州省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平溪街道文水路56号4楼403办公室(林业局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股),邮编554000,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关于征求《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三)联系人及电话:黄亮18311816967
附件:《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玉屏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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