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1101013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4-08-14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关于《玉屏侗族自治县长江流域天然水域 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
附件:《玉屏侗族自治县长江流域天然水域垂钓管理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长江流域禁捕重大决策部署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铜仁市出台了《铜仁市长江流域天然水域垂钓管理办法(试行)》,为了达到长江十年禁渔政策的一致性,我县需对原禁渔政策进行适当调整,故出台《玉屏侗族自治县长江流域天然水域垂钓管理办法(试行)》。
一、起草背景
玉屏侗族自治县长江流域天然水域垂钓管理办法(试行)
是在《铜仁市长江流域天然水域垂钓管理办法》出台后,为了适应新的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倾听广大群众呼声,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适当放开垂钓管理范围,优化垂钓管理制度,集中精力打击非法捕捞,进一步巩固长江十年禁渔成果。
二、起草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保护长江渔业资源,推进长江生态环境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贵州省渔业条例》《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意见》(农办长渔〔2020〕3号)《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贵州省长江流域天然水域垂钓管理的通告(试行)》《铜仁市长江流域天然水域垂钓管理办法(试行)》。
三、主要内容
垂钓管理办法共分十三条明确阐述了我县可以进行垂钓的范围及地理坐标;明确了垂钓的原则方式及禁止使用渔具及垂钓方法;明确了垂钓管理各部门职责。
四、起草过程
由玉屏县农业农村局根据《铜仁市长江流域天然水域垂钓管理办法(试行)》及《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贵州省长江流域天然水域垂钓管理的通告(试行)》相关条款,结合我县实际的㵲阳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划定情况起草了《玉屏侗族自治县长江流域天然水域垂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玉屏侗族自治县长江流域天然水域垂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通过征求意见、意见讨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经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