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未依法公示2024年度报告经营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标记为异常状态的公告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966207 | 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7-15 |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 名 称: | 玉屏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未依法公示2024年度报告经营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标记为异常状态的公告 | ||
全县各类经营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等规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经营主体应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现我局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第十条规定、《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作出决定:将本县辖区内登记的经营主体中未按期公示年度报告的1140户企业、13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5725户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公示,同时通过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告知。
你单位如不服本行政决定,可在通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通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告
附件1:玉屏自治县2024年度企业未年报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名单.xls
附件2:玉屏自治县2024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未年报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名单.xls
附件3:玉屏自治县2024年度个体工商户未年报公示被标记为经营异常.xlsx
玉屏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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