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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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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381668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03-20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玉屏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4年以来,我局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牢固树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理念,坚守安全底线,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提升监管水平和监管效能,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新活力2024年,全县(不含大龙)各类经营主体总量达18364户,新增经营主体1517户。一是开展“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试点,对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对套餐涉及的审批事项的材料清单进行整合,能实现部门共享调用的材料不再重复收取。企业注销申请材料减少到8份,企业准营(餐饮店)申请材料减少到14份,企业变更申请材料减少到11份。2024年,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办理173件,企业变更一件事办理552件,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办理75件。二是严格执行“全国一张清单”模式,对许可准入事项,严格按要求办理,督促并指导市场主体合规进入;对清单所列禁止准入事项,严格禁止市场主体进入;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优化审批流程,对清单以外的行业等放宽准入条件,不设置审批事项,推进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三是全面梳理市场监管领域证明事项,共梳理涵盖食品经营许可、营业执照登记注册等关键业务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18项,清晰界定承诺适用范围,制定标准化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确保内容准确规范,2024年来共办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3517件。

(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省局发布的《贵州省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4年版)》制定了《玉屏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管一目录五清单》,积极落实行政处罚首违不罚、轻微不罚相关政策,2024年办理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案件6件,轻微不罚案件8件

(三)高效处理投诉举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处置各类市场监管领域的投诉举报,2024年共受理投诉举报599 件,其中通过全国12315平台受理消费投诉举报 183 件,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转办投诉393件,电话和现场投诉 12 件、举报11件,共立案2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26余万元,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四)加大市场公平竞争审查力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一是按照“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对新出台的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遵循公平竞争审查流程,填写《公平竞争审查表》,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文件规定严格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有效预防和纠正了排除、限制竞争的行政行为,促进了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建设。二是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现行有效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清理重点清理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等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确保“应清尽清”,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2024年共清理各类存量政策措施文件50件,审查各类新出台政策措施6件,废止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存量规范性文件1件,拟废止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存量规范性文件1件三是开展线上抽查。严格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对我县公平竞争联席会议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出台的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政策措施的文件,开展了线上随机抽查,2024年共抽查各类政策措施文件30件,核对1件。

(五)坚持守底线、强监管,着力统筹发展与安全

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一是持续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推进食品安全分类分级管理的“133”模式和“明式管理”模式,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截至2024年底,全县在产在营纳入食品安全包保主体共计1506家,全年食品安全包保督导任务覆盖率100%,督导问题整改率100%;二是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安全监管,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白酒、饮用水、食用植物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特殊食品、酒类、食盐、校园及周边食品等专项整治,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600家次,发现并完成整改风险问题300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5份;三是加强餐饮服务安全监管,全覆盖检查辖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养老院、医疗机构食堂、机关单位食堂187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458余条,立案查处4起,罚款1.2万元;四是持续推进反食品浪费工作,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组织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自查自纠947家次,开展制止餐饮浪费检查947家次,张贴宣传画1000余张,制作发放制止餐饮浪费桌牌300余个,责令改正并予以警告处罚违反《反餐饮浪费法》经营单位2家;五是持续推进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和信用监管体系建设,积极推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分级管理,实现风险分级管理全覆盖,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全县餐饮服务单位推进“明厨亮灶”覆盖率达85%,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均达100%;积极推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全县入驻国家追溯平台农产品监管主体名录118家,开展检查巡查26次;推进食用农产品追溯管理,完成1个农贸市场,22家经营户信息录入贵州省食品质量安全批发市场追溯系统,录入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信息1072条;六是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红黑榜”检查公示制度,共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红黑榜”集中监督检查8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144家次,公布食品安全“红黑榜”8期,公示“红榜”经营户10家,“黑榜”经营户46家,公示食品安全问题219条,通过问题整改“回头看”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整改情况6期,公布完成问题整改180条;七是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力度,全年完成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220批次,不合格11批次,完成不合格抽检处置5批次,6批次正在办理中;八是加大食品安全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截至2024年底,共办理食品类案件92件,罚款12.29万元。

2.保障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一是开展药品监督抽样,全年完成药品抽检任务28批次,合格率100%;二是开展“两品一械”安全性监测工作,全年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214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64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18份、药物滥用报告32份;三结合农村药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农村地区的乡镇卫生院、药店等药械管理、精麻药品和疫苗管理情况等;加强疫苗和特殊药品安全监管,共检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家次,疫苗接种单位8家次,未发现假冒伪劣疫苗在我县流通使用,未发现特殊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和易制毒化学品滥用和流弊现象。截至2024年底,共药品零售企业75家次、医疗机构75家次、医疗器械专卖店25家次药品生产企业4家次、化妆品经营店55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办理“两品一械”违法案件24件,其中已经办结22件,罚没款13.29万元。  

3.加强产品质量监管,牢牢守住民生安全线。一是开展强制性认证产品专项整治围绕家用电器及电器附件、消防产品等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专项整治,查各类经营户71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5份,立案3起,结案2起,1起还在办理中,罚款0.09万元二是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我县3家民营企业销售的车用汽油、车用柴油共抽检5批次,检测结果全部为合格;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与消防、公安交警、交通联合开展宣传进门店、进小区活动4次,开展专题培训3次;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指导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建立电池质量监测站点3个;通过局公众号发布规范经营提醒告诫书1期,店发放和张贴《电动车购买消费警示》36份,约谈并签订承诺书17家;开展专项检查7次,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122家次,共发现问题32个,已完成整改;对6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店开展电动自行车及充电器产品抽检14批次,不合格12批次,立案查处3起,没收、扣押电动自行车15台,目前结案3起,罚款金额1.88万元;四是加强民生领域计量专项检查,重点围绕商超、加油站、电动汽车充电桩、配镜行业、粮食市场等重点行业开展计量器具专项整治,对全县5家加油站的22台加油机和68杆加油枪进行检定,检定合格率100%;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上门开展计量器具免费检定工作,检查集贸市场计量器具100余台次,检查燃气公司1家、供水公司2家、供电公司1家,随机抽取水表、电表、燃气表进行检测,未发现超期未检问题;开展灶管阀”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制定《2024年燃气“灶管阀”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检查燃气具及配件销售单位78家次,发现存在未落实工业产品“两个责任”规定、无CCC标识等问题并责令改正28条,完成整改28条,立案2起,罚没金额0.27万元;抽检11批次,合格11批次,合格率100%;开展工业产品质量县级监督抽检工作,完成电线电缆、插座开关、灶管阀、消防产品、儿童玩具、婴儿服饰、电动自行车等抽检共计96批次,合格74批次,合格率为77%,对22批次不合格产品开展后处理工作;七是强化生产领域获证企业监督查检,对辖区正常经营的5家获证企业实行季度全覆盖监督检查,排除质量安全隐患,2024年共检查23户次,季度检查覆盖率达100%,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加大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查处力度,2024年共立案调查23件,罚款3.97万元。

4.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守牢安全底线一是开展特种设备常规监督检查和重点时段专项检查督促使用单位按要求配备安全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三员”落实率100%。二是深入开展电梯安全筑底行动今年来,我局先后组织召开电梯应急救援保障工作部署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暨2024年电梯安全筑底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截至目前,排查发现1台电梯由单一家庭使用转为酒店使用,完善相关手续处理电梯投诉6件三是开展锅炉安全提升行动,共摸排《特种设备目录》外小型锅炉(蒸汽发生器)23台,发放《小锅炉(蒸汽发生器)安全使用须知》宣传资20余份,发现涉嫌“大容小标”蒸汽发生器5台,开展蒸汽发生器水容积现场测定4台,责令拆除1台,暂未发现“大容小标”的情况。四是扎实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2家充装单位均已完成气瓶全流程追溯系统建设;已报废50KG“气液双相”气瓶61只积极推进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工作督促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在用锅炉能效测试,督促并指导3家锅炉能效测试不合格和3家能效测试需整改的使用单位按要求开展整改六是有序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有效利用3.15”、“安全生产月6.16”、“全国特种设备安全日”等活动,积极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进社区、公共场所、企业,共特种设备安全文化宣传活动4次;展企业负责人集中培训3次年来,共检查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40家次,其中完成市级常规检查计划共计20家共排查问题隐患170条,已完成整改170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49份,查封设备14台,责令停止使用特种设备45台,立案调查4件,罚款3.52万元。2024年未发生人员伤亡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健全依法行政制度,提升政府治理效能。出台了《玉屏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亮证执法主动告知制度》《玉屏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玉屏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违法案件跟踪督办工作制度》执法规范化工作制度保证了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违法案件依法及时规范办理,杜绝行政违法案件办理超过法定期限(特殊情况除外),提升市场监管的权威性、执法的公信力

(七)强化决策程序制度落实,提升行政决策质量。一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都在充分论证评估、听取干部意见的基础上,经集体讨论研究后实施。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聘请法律顾问1名,为我局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诉讼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及时帮助解决复杂疑难矛盾纠纷,推进我局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合法合规,2024年参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查84件,参与合同审查3次,参与行政复议文书审查3次。

健全行政执法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2024年共组织专题培训学习会19期,重点对依法行政公共基础、专业法律知识进行专题学习,组织符合条件的56名干部职工参加贵州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法宣在线”网络学习,平均成绩89.88分,同时参加“国家总局网络学院”网上学习,人均学时50小时;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干部参加国家司法考试,2024年考取法律执业资格证4人,切实增强了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巩固了学法用法成果。二是开展进行案卷集中评查2024年3月25日至3月29日,组织召开2024年度行政执法培训暨案卷评查会议,对2023年7月以来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认真自查,确保所办案件符合主体合法、行政许可项目合法、适用法律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审批工作规范、行政裁量理由适当的办案要求,通过自查,我局在案卷制作过程中,均符合案件文书规范标准并按时立卷、归档,并于2024年4月9日对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同时积极主动参与各级主管部门开展的案卷评查,2024年参与省级评查2件、市级评查11件、县司法局评查10件,均得到了各级各部门的好评。

(九)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依法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6月21日参与并现场指导铜仁市玉屏能源燃气有限公司中压燃气管道地质灾害泄露事故应急演练;6月28日,参与铜仁市市场监管局、铜仁市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多部门联合在玉屏闽乐液化气有限公司开展的液化石油气压力容器泄露事故应急演练,有效提高企业的应急处置能力。

(十)加强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梳理现行的行政执法制度进,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监督机制,有效地避免了人情案、错案的出现,从制度上奠定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基础。二是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工作,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信息;2024年法制审核行政执法案件133件,结案111件,公示111件,所办案件执法全过程记录100%,法制审核率100%、公示率100%;2024年被行政复议执法决定案件2件,确认我局处理投诉举报处置过程轻微违法(超出法定程序规定7个工作日的期限告知投诉举报人受理情况)2件,我局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限期作出整改并举一反三杜绝此类案件再次发生。2024年我局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案件被行政诉讼0 件。

(十一)加强科技保障,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抓好市场监管分局“两化”建设,2024年以来,按照市场监管所五星级标准,投入20余万元对我局城关分局进行“两化”建设,城关分局办公硬件和人员力量得到改善和充实,监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二是推进法治化建设,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专题学习2次三是充分运用本单位微信公众号和主流媒体,对全县市场监管工作进行多视角、广角度、全方位宣传。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规范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守牢网络意识形态“主阵地”。2024年共计发布工作动态49期,其他类工作信息257条,在省、市级主流媒体发稿5篇核查处置网络舆情2件,未发生重大网络舆情事件。

二、2024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短板和不足

(一)执法力量相对不足。随着市场主体数量的不断增加和市场交易活动的日益频繁,以及职业打假者的频繁出现,现有的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数量难以满足监管需求,作为基层监管部门,人员配备不足的情况尤为突出,导致无法对所有市场主体进行全面、及时的监管难度加大。例如:在偏远乡镇仅依靠基层市场分局监管,无法做到高频次的实地检查,给一些不法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同时,专业人才缺乏也是一个重要问题,市场监管工作涉及到民生的方方面面很多领域,如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特种设备安全等,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才,专业技术人员的缺乏,导致现场监督指导不全面、执法办案调查取证不全等问题,影响监管的质量和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效率和质量。

(二)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不同的监管业务会使用不同的信息系统,这些系统之间数据难以共享和互通,监管工作效率低下,例如:在食品监管领域和药品监管领域,各自的信息系统存在数据壁垒,使得在对涉及食品药品的综合性企业进行监管时,需要分别登录不同的系统查询信息,增加了工作的重复性和降低工作效率。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示范领导,树立法治市监工作理念

2024年,我局继续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进一步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局党组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以及党内法规等纳入专题学习并开展研讨,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有关“法治建设”重要论述,切实以法治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抓好“关键少数”,推进法治决策落实到位,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以“关键少数”带动全局人员进一步树牢法治观念,积极开展宪法宣誓、宪法培训等活动,全面提升全局人员法治素养及法治能力。

(二)强化决策规范,抓牢法治建设重点环节

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法治相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具体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行政工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研究工作举措,有效提升全局法治工作效能。

四、2025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完善依法监管机制,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习培训、集中学等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全面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不断开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工作新局面。

          玉屏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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