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定全县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发展规划;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全县群众性体育工作,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并实施监督管理;协调体育训练、体育竞赛、竞技体育项目设置,组织重大体育竞赛,指导优秀运动员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执行国家运动员裁判员、教练员技术等级制度,指导业余训练工作,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依法审查全县体育社团组织资格等。负责全县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的管理工作。积极发展体育产业,管理县级体育事业经费,负责全县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