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负责对外接待与联络,处理局机关日常事务。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工作,组织协调会议、活动,承担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应急、维稳、目标绩效等工作。指导推动信息化建设。起草工作计划、总结及各项工作文件,整理文书档案,协调劳资福利及人事工作,传达工作指令、汇报工作动态,执行考勤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局内干部人事、档案、机构编制、工资福利、人才队伍建设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和培训。承担相关专业技术评聘工作;做好干部职工选拔、考核录(聘)用、离退休手续等工作;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好离退休人员的理论学习和政治活动。管理全局行政、事业费和专项资金;管理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编报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负责本系统的目标管理工作和统计工作;负责局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重点设施建设和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编制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行使局机关行政审批职责。
(二)文化旅游股(文物股、非物质文化遗产股)。
拟定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公共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利用大数据开展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公共服务相关工作。指导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重大文化艺术活动,组织参加各类文化艺术赛事;指导全县文艺创作、文艺理论研究、评奖等工作;拟定全县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县级水准及民族 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艺术人才培养工作。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
承担全县文化旅游经济运行的监测、调度、考核及绩效评价,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假日旅游市场调度工作,对旅游数据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全县文化和旅游统计和分析工作。拟订乡村旅游、乡村民宿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乡村文化旅游发展,指导乡村文化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和乡村民宿资源开发、产品建设,推动乡村旅游、乡村民宿标准化建设及提升工作。协调推动文化旅游扶贫工程和富民工程。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涉及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的相关工作。
拟定全县文化、旅游、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推动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涉及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的相关工作。促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文化旅游产业园区、景区、基地建设。承担文化旅游军民融合相关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推进生态旅游和全域旅游发展。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旅游目的地建设。组织实施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文化和旅游行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成果、规划和行业标准。指导温泉建设和资源开发利用等相关工作。
拟订全县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起草全县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并监督实施。协调指导文物保护、博物馆和考古工作。推进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及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协调开展全县社会文物和文物安全管理工作。承担红色文化旅游相关工作。推进文物和博物馆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进文物保护科技成转化。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开展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开展传统工艺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生态区建设工作。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传播工作。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工艺美术研究开发工作。
(三)体育股。拟定全县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发展规划;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全县群众性体育工作,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并实施监督管理;协调体育训练、体育竞赛、竞技体育项目设置,组织重大体育竞赛,指导优秀运动员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执行国家运动员裁判员、教练员技术等级制度,指导业余训练工作,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依法审查全县体育社团组织资格等。负责全县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的管理工作。积极发展体育产业,管理县级体育事业经费,负责全县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
(四)广电股。拟定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协调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促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协调推进中国(贵州)智慧广电综合试验区建设。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单位名称:玉屏侗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联系方式:0856-3221080
单位地址:玉屏县行政中心四馆大楼七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