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科级规格。负责指导基层自治、社区建设、城乡低保、救困救济、残疾人事业、老龄事业、民族宗教、殡葬改革、地名、勘界;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就业转移服务、就业服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协助红十字会、慈善会的社会捐助、援助等相关工作。